一、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置
1、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更名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位于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院)611室。
2、联系电话:0734-8867001,传真号码:0734-8867001,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421001。
3、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衡阳市雁峰区蒸湘南路133号雁峰区政府A栋10楼,联系电话:0734-8222805。
5、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交乘车路线:
6、步步高广场:101路,108路,136路,139路,508路。
7、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交乘车路线:
8、雁峰区政府:109路,117路,163路,168路,447路;
9、碧桂园:6路支线,109路,117路,163路,168路,447路,六路支线。
10、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能:
11、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12、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13、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和组织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规范性文件。
14、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发展规划、标准及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5、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16、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17、七、合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定全市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18、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引进国外、港澳台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政策措施、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和来衡工作的外国专家与港澳台专家;指导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9、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的规范性文件及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20、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21、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规范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2、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23、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4、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5、中国雁峰-雁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二、耒阳市公务员薪酬标准
1、根据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标准表,2022年公务员基本工资为:正部级6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厅级5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处级3600元、正科级3300元、副科级3100元、科员3000元、办事员2800元。
2、耒阳市是衡阳市下辖的县级市,位于湖南省,总人口约120万。耒阳市得名于位于其北岸的耒水,夏商时期已建立,秦朝时称耒县,1986年升格为县级市。
三、2017年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考生们,请关注本文“2017年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人才招聘公告”,跟随公务员考试栏目了解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衡卫发[2012]167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6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申惠龙书记,小组成员:黄志坚、罗晓波、刘小平、资小龙、蔡春香、邹建军、周素英、唐业华,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由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
(三)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见附件2)。
在核定的用编计划内,拟定招聘信息报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审核通过后,在衡阳市人社网、各高等医学院校2017届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本院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将电子版简历及所列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材料通过传真(0734-8275766)发送至院人事科。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虚假信息,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在市人社局和市卫计委的指导监督下进行,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上午7:30,在市中心医院华新分院15楼举行。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机考)和面试两个环节。理论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环节由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应聘者可免理论考试,其他应聘者均需参加。
理论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市级三级医院(包括本院与外院)专家库中抽取,共7-11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由院内专家担任主评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进行指导监督。
考试综合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组成。免理论考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理论考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6个月,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将按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仅为1次)。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备案。
试用期满后,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将联合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市卫计委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准,确定为最终引进人选。
已取得相关资格证者,可直接办理进编、录用(调配)、工资审批等手续;未取得相关资格证者,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须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17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报名联系表
附件:2017湖南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