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入户指南详解
以下为办理成都市各类户口的条件及所需材料介绍。一、户口迁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1、引进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1)拥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2)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3)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历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4)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职称(注册)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5)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认证学位,回国要求落户本市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6)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2、投资、纳税、引资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1)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或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18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指定1名人员的户口迁入,每增加100万元解决1人入户。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连续3年累计纳税达18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9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纳税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引进投资额在72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情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3、被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招、公选、选调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结婚证。(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所需材料:成都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招工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4)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迁出户口证明。(5)非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所需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优秀学生证书、居民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住房证明。(6)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安置部门的内调、安置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7)军队复员退伍士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所需材料:省(市)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离(退)休证、退伍证或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8)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家庭所在地入户。所需材料:区以上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退伍证、居民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9)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动、流动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动、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配偶的军官证和入伍登记表,随军报告表,住房证明。(10)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所需材料:省(市)老干局安置通知、离(退)休证、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4、投靠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1)结婚满5周年、双方均年满30周岁、被投靠方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常住户口满5年,可投靠配偶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可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离(退)休证。(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含因工作调动迁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4)针对孤寡老人及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若其近亲属经公证同意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公证书、住房证明,以及赡养或抚养人具备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相关证明。
二、在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大邑县、邛崃市、郫县、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蒲江县(以下统称为其他区县)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随迁或投靠迁入,不受结婚时间、暂住期限的限制。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三、全市范围内办理以下户口所需材料:
(1)有计划生育指标的新生婴儿入户。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父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结婚证。
(2)无计划或超计划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条件。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结婚证。
(3)婴儿在国外出生,需回国入户。所需材料:婴儿在国外护照或旅行证、婴儿在国外出生证(原件及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件)、父母户口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父母护照、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
(5)外地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
(6)因一方有病需投靠,可申请迁入户口。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
(7)收养人申请收养。所需材料:收养人申请、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
(8)原本市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现需回国定居。所需材料:经出入境管理处认定后出具的入户通知、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
(9)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成年子女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
(10)外地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成年子女迁入。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人事或劳动保障局安置证明。
(11)随军家属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随军家属户籍证明及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12)刑满释放人员入户。所需材料:入户申请,释放、解教证明书,注销户籍证明,被投靠人户口簿。
(13)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
2、由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办理的调动、安置、分配人员入户。所需材料:转办安置通知、师以上政治部门行政介绍信、军官转业审批表、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2)复员、退伍军人(含士官)安置入户。所需材料: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注销户口证明(指本地入伍)、退伍证、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指士官)。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入户。所需材料:学校发出的报到证(派遣证)、接收单位证明、人事局发出的派遣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
(4)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通知、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3、市内移居户口五城区及高新区居民,需按实际居住地落户。因购(分、换)房、结婚、父母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手续:
所需材料:迁出地户口簿、迁出人员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含: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单位分房证明)。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户口簿或现住房证明、结婚证(因婚姻关系迁移人员持该证)、迁入人员中满16周岁以上公民交身份证照片2张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1、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农村居民在本市的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登记为城镇居民;其余区(市)县的农村居民在其余区(市)县的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本市农村居民从事非农业生产,有稳定生活来源,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3、对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本市农村居民,应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乡政府登记的花名册、居民户口簿。
4、因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引资、投靠、聘用、录用、招工迁入本市的人员,在迁入户口的同时登记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之间的婚迁和其它政策规定应当登记为农村居民的除外)。
在成都,我是一名市辖区机关的公务员。生活是宁静而平凡的,我的总收入由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组成,合计3300元。扣除公积金(12%)和医保后,实际到手2800元。节日里,我从未收到过任何额外补贴。公务员的稳定是我选择这份职业的主要原因,然而,那个时代想要通过考试获得福利房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了。目前,成都的房价均价在7500元左右,而中江和广汉等地的房价则接近2000元,这确实是实情。我的工资水平并不算高。
四个月前,我还是一名老师。那时,我的月薪是1800元,且没有社保,公积金的具体数额也不清楚。现在,我在企业工作,底层员工的工资都高于我的老师工资。确实如此。我当老师时的月薪是1800元,而现在在企业工作,月薪2400元,还有200元的通讯补贴,午餐由公司提供,社保是最高档次的,扣除400多元。节假日的补贴也比当老师时高得多。因此,我认为公务员的工资并不高。
关于成都各区的公务员待遇,以下是一些大致的数据,并非确切值:工资约为850元,津补贴2700元,公积金800元。高新区无疑是待遇最好的,我有一位朋友在那里工作,她一年的到手收入大约是9万元,比成都五城区同样部门的收入高出2-4万元。五城区中,金牛区无疑是最好的,因为它是成都的老区,设施系统完善,待遇相对较好。其次是武侯区,由于经济发达,很多部门的待遇甚至超过了金牛区。锦江区作为中心城区,商业发达,但单位待遇一般。青羊和成华区的情况也类似。至于区县方面,双流区的待遇最好,由于工业发达,财政收入丰厚,公积金等福利普遍高于五城区。温江区的情况与五城区相近。至于龙泉、新都和郫县,具体情况不太了解,但可能与其他区县相似。
关于成都普通单位公务员年薪是否有15万元的问题,我认为这纯粹是玩笑。在上海中心城区,一些公务员一年的收入可能只有8万元,而在浙江嘉兴,普通公务员的年薪大约是6万元,萧山等地则稍高。苏州等公务员待遇较好的城市,普通公务员的年薪也大约是8万元。成都与东部地区的经济差距较大,如果年薪达到15万元,那确实会让人感到惊讶。
在川东某乡镇,一名本科职务工资为380元,级别工资380元,保留物价福利性补贴78元,艰苦边远地区津贴110元,生活性补贴914元,工作性津贴610元,合计2472元。试用期内没有住房公积金。在某局机关,基本工资+93工改+西部津贴685+80+95=860元;工作津贴+生活补贴721+544=1265元,社保扣除基本工资的4%=-27.4元,医保扣除基本工资的2%=-13.7元,公积金扣除所有工资的8%=-170元,每月到手1369.9元(+544元=1913.9元)。全年到手22966.8元。年终奖通常只有5000元,而我7月份入职,年终奖可能只有2500元。至于灰色收入,我们单位确实没有。
作为刚毕业的学生,我很满足现状。公务员并非发家致富的道路,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先积累经验,争取考到更好的地区或回家工作。最让人烦恼的是,这里经常停水停电,真是让人头疼。
在资阳,一名市级机关公务员的每月打卡工资为1950元。省直宜宾某县本科应届毕业生的基本工资为685元,津贴1280元,合计1965元。每月扣除150元公积金,交医保51元。上卡工资为1764元。单位虽然富有,但员工的收入却很低,平时生活拮据,节假日只能收到面值100元的购物卡。过年时,能领到大约6000元的津贴。年收入为21168元+6000元=27618元。由于单位没有宿舍,自己租房,单位没有食堂,自己做饭,每月的花销大约500-600元。我只能自食其力,养活自己和房子,至于孩子和车子,这些都只能寄托于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