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公务员报考条件
根据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十二条规定,报考国家公务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服务人民的奉献精神。
4、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通常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区(市)县、乡(镇)国家行政机关的,应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除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待业人员等外,报考市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需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区(市)县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需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通常不超过35周岁。
7、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回避原则。
8、具备录用审批机关批准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需满足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者需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报考者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报考者需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成都公务员报考要求
法律分析:1、国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年龄在18-35周岁,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自身条件:德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身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专业条件:公务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专业要求严格,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在职位表发布之前,考生可先参照专业指导目录查看自己的专业属于哪一类别,再对比往年职位表,了解一下该专业类别往年的招录情况;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
如前所述,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第十二条规定了报考国家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具体见上文。
四、报考四川省成都的公务员需具备的条件
1、国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政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自身条件:德行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身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其他条件: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