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北省考考试内容概览
1、2023河北公务员考试大纲(尚未公布)
2、2022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大纲(尚未公布),参照2019年大纲
3、河北省2019年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4、为帮助报考者全面了解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5、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设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旨在测试考生从事公务员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考试形式为闭卷。
6、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8、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须用2B铅笔在指定区域填写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作答。非指定区域作答或使用铅笔作答无效。
9、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考生须用2B铅笔在指定区域填写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其他区域作答无效。
10、申论试卷包含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
11、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贯彻执行能力。
12、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理解给定资料,准确提炼观点,揭示本质问题,把握资料间关系,对观点、事实进行恰当解释。
13、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多角度思考,合理推断或评价。
14、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基于实践经验、生活体验和知识,分析问题,评估权衡,提出解决方案或措施。
15、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运用指定语种,准确规范、简明扼要地表达观点。
16、贯彻执行能力——要求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依法行政,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完成任务。
17、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涵盖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18、常识判断主要考察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
二、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解析
2023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如下:
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各类职位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20分钟,满分100分)和申论(150分钟,满分100分)两科。其中,申论考试针对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乡镇综合管理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设置试题。
1、县级及以上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类卷。
2、乡镇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类卷。
考生可参考《河北省2023年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12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可参考《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计算方法为:
笔试总成绩(不含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笔试总成绩(公安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80%+申论成绩×6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60%。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过程,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取消考录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责任。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河北公务员考试
三、河北省公务员考试科目详述
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测主要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申论则主要测试归纳概括、综合分析、提出对策、贯彻执行和申论发述等题型。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知识点包括:
1、言语理解与表达——测试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2、数量关系——测试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3、判断推理——测试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
4、资料分析——测试考生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5、常识判断——测试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申论》主要考察的能力有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1、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理解给定资料,准确提炼观点,揭示本质问题。
2、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进行分析归纳,多角度思考,合理推断或评价。
3、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基于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分析问题,评估权衡,提出解决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运用指定语种,准确规范、简明扼要地表达观点。
5、贯彻执行能力——要求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依法行政,根据实际情况有效完成任务。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待补充)
2025年河北省公务员考试将于2023年11月底至12月初举行。
公务员考试,作为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的重要途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录用,必须通过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和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在夏商周时期,我国尚无严格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官员多由国王的亲族担任,官职世袭。春秋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公务员制度初具规模,但考试制度尚未形成,主要以面试为主,辅以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核心原则是“以吏为师”。
我国的国家公务员统称为国家公务员,涵盖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具体而言,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各地区的公务员考试科目由地方自行设定,普遍包含笔试和面试。其中,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地的笔试科目通常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报考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需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目前,公务员考试改革趋势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报考条件如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