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考公务员的资格要求与条件
江苏省考公务员的资格要求与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考生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拥护我国宪法,拥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且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满足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要求。公务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能力测验》涵盖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题型;《申论》则以写作为主,考察阅读理解、分析、表达、解决问题和综合写作能力。考生应合理规划学习时间,以课本知识为基础,结合笔记、试卷、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针对性复习,以提高学习效率。速读记忆是一种高效的学习方法,通过激活脑眼潜能,培养眼脑直映的阅读学习方式。此外,考生可以将学习资料和知识点进行分类,制作思维导图或知识点卡片,有助于思维条理清晰,方便记忆和复习。二、江苏省考公务员的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年龄需符合《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报考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符合《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同时,考生还需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三、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详解
2023年江苏省考的最新要求如下: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考生需拥护我国宪法,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且持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其他职位报考者还需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招录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因涉及犯罪并受到刑事处罚者、被开除中共党籍者、被解除公职者、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者,以及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存在作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者,以及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况者,均不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那些一旦录用即可能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与其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领导成员所任职单位的职位。
对于明确要求具备基层工作经历的招考职位,报考者必须满足这一条件。所谓的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通过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毕业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属于基层单位)进行见习或参与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及区(县)机关的工作经历可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上述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计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