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1.考试内容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实行分级分类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
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
2.考试类别A类:综合管理类,一般是区县级党政机关以上职位(选调、省属、国安等)B类:行政执法类,一般是监狱、地税等(镇江警校)C类:基层职位,一般是乡镇、街道类的职位(村官选调)
3.考试时长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客观性单项选择题,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观性试题,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公安专业科目:客观性试题,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2022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及要求
2022年度江苏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6404个职位,其中,省级机关154个,市级机关1183个,县级机关4895个,乡镇(街道)机关1634个,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直属机构293个。详情如下: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日至2003年11月8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简章》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有什么限制
江苏省公务员考户籍要求:省级: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一)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十)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报考镇江市公安局专业要求为“监所管理类”职位的人员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的职位不限户籍;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3.其他社会人员限我市户籍,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报名时已经落户)或生源。
2.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动等条件的人员,例如因夫妻分居两地、家中无子女在身边、符合随军家属条件等情况,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 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包括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者,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的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动等条件的人员,如因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家中无子女等情况,也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仅限本市生源报考。
其他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的应聘者,报考时需具备本市户籍。
1. 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以及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针对应届毕业生)或户籍(针对社会人员)的限制。
2. 除了上述第1条所述的考录对象外,其他应聘者报考时需具备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需在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以下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动等条件的人员,如因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家中无子女等情况,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 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若尚未就业且户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 社会人员中拥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动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的限制。
全面放宽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